关于举办第五十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18-04-10

关于举办第五十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
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按照工作安排,学校党校拟举办第五十期党校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目的

通过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能深入了解党的基础知识,明确党的奋斗目标,明晰发展党员标准,坚定理想信念,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强社会责任意识,提高政治素质,端正入党动机,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参加本期党校培训的学员须坚持择优的原则,具备下列条件:

1.已经备案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;

2.计划在本学期发展的发展对象。

三、培训形式

本期培训班由校院两级党校共同组织。各分院二级党校负责进行培训,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。

培训过程中,要坚持联系实际、学以致用;坚持继承创新、注重实效;坚持问题导向、按需培训。二级党校培训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。培训时以集中授课为主,集中授课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。并要结合实际,安排一定学时的党性实践教育活动。

未成立二级党校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的教工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,由所在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推荐,将名单报送学校党校。参加培训的学员由所在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参照二级党校的培训方式组织自学,党校培训结束前撰写学习心得,经考核合格后,颁发党校结业证书。

四、培训内容

1.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;

2.党的十九大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学习教育;

3.理想信念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入党动机教育;

4.党的光辉历程、优良传统与作风教育;

5.结合“四自能力”、“五爱教育”,开展学风教育;

6.校园稳定、校园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;

7.形势政策教育;

各二级党校根据上述培训内容,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授课。

五、培训时间

二级党校培训时间:2018年4月10日至4月27日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接到通知后,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,填写《二级党校培训计划表》(见附件1),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培训计划表(加盖党总支章)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
培训结束前,各二级党校将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名单汇总,填写《二级党校推荐学员汇总表》(见附件2)(需将电子版Excel表发送至邮箱JLGSZZB@126.com,并确定组长人选)、《党校学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3),并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送学校党校。

六、培训名额

机械工程学院 30 信息工程学院 30 工商管理学院 30

艺术学院 30 电气工程学院 25 食品工程学院 25

经济贸易学院 25 外语学院 20 汽车工程学院 20

服装工程学院 20 传媒学院˙应用理学院 25

教育科学学院 10

以上分配名额是经各二级党校培训考核合格向学校党校推荐的名额。各二级党校开展集中培训时,可吸收其他积极分子参加学习,但不能列为推荐对象。

七、培训经费

为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,学院组织部从党费中为每个二级党校拨付1000.00元经费,用于开展培训。培训结束后,请派专人持有效票据进行报销。

八、培训要求

1.各二级党校要认真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精心组织,合理安排。指定专门同志负责党校培训的日常工作,具体负责学员的召集、指导、管理、考勤以及培训鉴定等工作。

2.此次党校培训,要与基层党组织“三会一课”制度相结合,党总书记、党支部书记和党总支成员必须带头讲党课。

3.培训结束后,二级党校须于4月30日前,将培训总结(加盖党总支公章)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备案。总结内容要详实,开展的过程和取得的效果要明确,要求开展的党性教育实践活动要有相关的影像资料作为支撑。

4.参加党校培训活动原则上不予请假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,需经二级党校负责人批准,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。未经正式请假而不参加党校学习的,取消培训资格。

学校党校联系人:潘云志 电话:86908018

附件:1.二级党校培训计划表

2.二级党校推荐学员汇总表

3.中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4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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